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宁职教研[2018]6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南京市职业学校
优秀学生社团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江苏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南京市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学校德育创新,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努力培养具有“三创”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市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评比活动。
希望各职业学校结合本校学生社团建设实际,精心组织,积极参加评比活动。
评比活动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1、南京市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评比活动须知
2、南京市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评比活动申报表
3、南京市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建设要求(试行)
南京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
南京市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评比活动须知
一、参评对象
南京市职业学校(含行业办职业学校)学生社团,已获得省市职业学校优秀社团称号的社团不参加评比。
二、评比办法
1、本次评比采取社团自主申报、学校推荐、评审组评审、市教育局终评的评比程序,评审组将根据全市职业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实际情况,以过程性材料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评选出南京市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
2、评比过程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材料评审。各校结合本校学生社团建设实际,在自查自评基础上择优申报,并附能充分反映社团建设成果的有关材料,评审组将依据材料进行评审。
第二阶段为现场考察评审。评审组在材料评审基础上,将统筹安排赴各校实地考察,全面了解社团建设情况。
第三阶段为终评。评审组综合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评审情况,择优得出评选结果,报市教育局终评。
3、申报材料于2018年4月20日17时前,交到市职教教研室(长江路272号)201办公室,联系人:夏珅芸老师,电话:84451693, 邮箱:1191452734@qq.com.
三、评比结果
评比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公布,并颁发优秀学生社团和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附件二:
南京市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学校申报工作联系人: 电话:
社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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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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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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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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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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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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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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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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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章程 |
(可另附页) | ||||
社团活动的时间、地点及主要形式 |
(可另附页) | ||||
社团建设的主要成果 |
(可另附页) | ||||
社团管理情况 |
(可另附页) | ||||
所在学校 送评意见 |
负责人: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三:
南京市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建设评比标准(试行)
一、基本要求
职业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应坚持“以素质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指导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总体目标,以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为载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锻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培养学生自主成长的自觉性,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合作能力等。
二、评比标准
(一)社团活动方案科学合理
1、活动主题明确,富有价值,符合社团建设宗旨;
2、活动内容针对性强,贴近职业学校学生生活;
3、活动环节设计合理;
4、安全应急措施具体,易操作;
(二)社团活动过程体现主体性
1、活动设计由社团成员自主酝酿、集体讨论、教师指导、自主完成;
2、活动过程社团成员自主组织、自主管理、分工合作,社团负责人作用明显,教师指导有效;
(三)社团活动评价体现实效性
1、每次社团活动均有记录及有效评价,评价形式自定;
2、活动评价指标明确、具体,可行性好;
3、社团成员自主评价积极性高;
4、实现预设目标程度高,有利于促进社团建设;
(四)学校支持保障有力
1、管理指导支持;
2、活动场地支持;
3、设施设备支持;
4、活动经费支持;
5、校际交流支持;
(五)社团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1、社团章程简明、规范;
2、社团建设有较强的组织性和计划性;
3、社团活动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实践性和教育性;
4、社团成员有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活动参与率高;
5、社团影响力大,社会评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