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单位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公示


关于对我单位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公示

 

经固定资产清查,我单位一批固定资产需要作报废处理,金额总计为3,841,069.00元。这批资产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已老化或损坏,已无法使用。根据《市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及处置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经校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上述资产做报废处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2、公示联系科室:如有异议,可致电办公室(电话:86645673)反映。

附:申请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南京市中等专业(走读)学校

20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