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南京在行动”之十:江宁高职校副校长刘江华谈新职教法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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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施行前夕,江宁区电视台记者采访了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刘江华,请她谈谈新职教法的学习体会。

记者: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即将于5月1日实施。你认为新职业教育法最突出的变化是什么?

刘江华副校长:总的来说,这次新修订的职教法内容更丰富、体系更完备、针对性更强,体现了新的发展理念。我认为最突出的变化有2点:首先,新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性质与地位。新法指出,职业教育不是一种层次教育,而是与普通教育并列的类型教育,二者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的变化。其次,新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体系。正如初中后普通教育有普通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及研究生一样,新法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也将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专科职业教育、职业本科教育及以上层次。打通了职业教育学生上升的通道,构建了普职融通的立交桥。

记者:新法不再提“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而是说“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对此,你怎么看?

刘江华副校长:对于这一点,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其实是一种误读、误解。这次新法规定“普职协调发展”,是对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做出的与时俱进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也为我国教育多样化提供法律依据。这也意味着今后不再搞普职比一刀切,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允许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本地区内也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意味着今后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将多样化,比如有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教育功能更强一点,而有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特色更多一点。

记者:新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体系建设,这意味着今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将有更多机会接受职教专科、职教本科乃至更高层次的教育。这对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的认知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刘江华副校长: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仅仅是完善了一种教育类型的体系建设,更主要的是可以为社会提供不同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满足人民对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随着新法的落地,人们将逐渐认识到中等职业教育不再是教育的终点,而是另一种教育类型的起点。中职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潜能、需求选择继续接受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或者进入就业岗位。今后的职教毕业生,尤其是接受了职教专科、职教本科乃至更高层次教育的职业教育毕业生,将因为自己拥有较高水平的职业技能和文化素养而得到更多更优势的就业机会、创业潜能,描绘自己多彩的人生。

记者:新法指出,“职业学校学生升学与就业与普通学校学生机会均等”。江宁高职校在这方面有哪些做法?

刘江华副校长:目前,我校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升学或就业。据统计,近年来,我校80%左右的学生毕业后都通过综合高中、五年制高职“专转本”、3+4中职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中专注册升学等方式进入了全日制本科或专科院校继续学习,有的同学还在本科毕业之后攻读硕士学位;就业的同学,通过学校推荐或自主择业,进入我区世界500强企业或规模以上优质企业,实现高质量就业,成就职场人生。江宁高职校已初步实现了“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创业有基础”的目标。

来源:南京市江宁电视台

责任编辑:王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