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宪法自信——玄武中专开展“宪法日宣讲活动”


         11月28日早上,玄武中专两校区的晨会上特别邀请法制副校长作了专题讲话。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是以纪念一个国家现行宪法为主题的法定纪念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目的在于纪念现行宪法的诞生,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培养社会公众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的意识。

严肃庄重的升旗仪式后,法制副校长作了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信”的国旗下讲话。 玄武法院潘溪副院长、王婵法官是学校法制副校长。两位法官向师生们介绍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是党和人民集中意志的体现,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保证,它与其他法律(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法律相比,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潘院长的讲话结合每周都要进行的升旗仪式,说明国旗,国歌、国徽等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希望师生们在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后,能够在大是大非面前有正确的立场。王婵法官则结合玄武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出发,案件惨痛的教训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能够明事理、辩是非,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最后,两位法制副校长希望大家能够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之下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玄武中专历来重视法制教育,从老法官对特需学生的关爱,到“百名法官进百校”活动的开展,还有玄武区司法局开展的“书记项目--法制进校园”法制教育专项工作,与玄武法院、检察院有多年的合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讲,学校不断强化学生法治意识 ,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建设安全和谐的校园文化。

图文:佀永辉

审核:瞿坤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