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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高职校参与组织江宁区“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3号,江宁高职协助区司法局组织开展2018年江宁区“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进高校”宣讲活动。来自江宁区的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启动仪式。

江宁高职校积极配合并参与“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学生参观法制宣传图片展和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宣传演出,各班级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召开一次宪法宣传主题班会,组织全体学生参加禁毒法律知识竞赛,利用星期一升国旗活动举行国旗下宣讲宪法知识。

这一系列活动不仅丰富了学校的校园文化,也让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深入师生心中。该校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学校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让学生学法懂法,自主遵守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并且在日常生活中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障、保护自身权益。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是第18个“法制宣传日”。(徐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