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三届江苏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学员的通知


通 知

各有关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办职【2013】3号文件的要求,请有关学校对照标准,认真推荐,严格选拔并按省厅要求公示。请各校将推荐表分别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于4月10前报市教育局职社处。(email:njzsc26@163.com

联系电话:83639947。

南京市教育局职社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三届江苏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学员的通知及推荐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