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有关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办职【2013】3号文件的要求,请有关学校对照标准,认真推荐,严格选拔并按省厅要求公示。请各校将推荐表分别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于4月10前报市教育局职社处。(email:njzsc26@163.com)
联系电话:83639947。
南京市教育局职社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三届江苏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学员的通知及推荐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