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南京最美职教学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宁职教研【20197

 

 

关于开展“2019南京最美职教学子”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充分展示南京职教学子在立德树人、技能摘冠、升学就业、岗位成才等方面的感人事迹,引导南京广大职教学子树立“工匠精神”,立志成为“大国工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地区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展现南京职教新风采和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南京最美职教学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南京市教育局组织领导,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具体实施。

二、参评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校友。每校根据在校在籍学生总人数推荐候选人,每千名学生推荐1名候选人(不足千人按千人计算),每校最多推荐5名。

三、参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推荐:

1.立德树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职生公约,模范履行公民职责,事迹感人,师生满意,社会影响较大。

2.技能摘冠。热爱职教,勤学技能,在省级以上重要竞赛项目中摘金,为南京职教争光添彩。

3.升学有路。毕业五年内的校友,通过接受中职教育升入高等院校深造,成绩显著,堪为楷模。

4.岗位成才。毕业五年内的校友,走上工作岗位后,勤学苦练,业务精湛、注重实践、业绩卓越。

5.自主创业。毕业五年内的校友,创业有成,解决多人就业问题,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6.海外升学就业。毕业五年内的校友,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取得一定成绩,为国为家乡争光。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推荐选送(41日~412日)

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关于开展“2019南京最美职教学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评选活动。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和各职业学校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深厚的宣传氛围。

各职业学校根据通知精神,对照参评条件认真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校友)参评。参评人须提交推荐表(附件1)、相关事迹材料(500字以内),2张照片(证件照、学习或工作照)。各职业学校须对推荐人材料严格把关,经审核合格后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所属区教育局。同时,各职业学校在主流媒体和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大力宣传参评人事迹,积极营造学习先进的氛围。

各区教育局对所属职业学校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择优加盖公章上报南京市教育局;行业(部门)办学学校由主管行业(部门)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纸质材料于412日前寄送至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顾宏同志收(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272303室,邮政编码:210018,),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244904292@qq.com邮箱。不尽事宜,联系电话:025-84414131;13701403387(王有月);13851987419(顾宏)。

2.评选公示(413日~430日)

在南京广电少儿频道、南京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网等平台开通“2019南京最美职教学子”专栏,全面展示各区各校报送的参评人事迹,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区推荐申报的参评人选进行公平公正评审,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遴选出10位“2019南京最美职教学子”、10位“2019南京最美职教学子提名奖”人选,名单在南京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网公示。

3.宣传报道(51日~515日)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2019南京最美职教学子”人选材料进行完善,制作视频,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

五、表彰奖励

1.5月上旬召开的“南京市暨栖霞区职业教育活动周”开幕式上进行表彰。

2.组织“2019南京最美职教学子”专题巡讲活动。

 

附件:“2019南京最美职教学子”参评推荐表(附件).doc

 

南京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