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三批南京市职业学校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先进个人的通知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宁职教研[2017]9


关于评选第三批南京市职业学校实习管理

与就业指导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近年来,我市职业学校实习管理与就业创业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促进了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同时有效推进了南京地方经济建设。在教育管理过程中,涌现了一批工作扎实、开拓进取、业绩优异的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南京市职业学校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 本市职业学校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教师、工作人员;

2. 参与我市职业学校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工作的企业人员。

二、名额比例:

每所职业学校可同时申报校内人员、企业人员各1名。

三、评选条件:

(一)职业学校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教师、工作人员

1.从事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工作3年以上;

2.爱岗敬业,师德良好,依法管理,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熟练掌握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工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参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或开设相关讲座;

4.积极走访企业,开拓专业实习就业基地,拓展毕业生实习就业渠道,为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5.积极开展实习就业教育研究,参与相关课题或撰写相关论文;

6.参与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与毕业生保持密切联系,能充分利用优秀毕业生的有效资源,为在校生实习就业教育服务;

7. 师生评价好。

(二)企业工作人员

1. 与学校合作从事实习就业工作2年以上;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主动配合学校完成学生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工作;

3. 熟悉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工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为学生开设实习就业创业教育讲座;

4. 受到学生和合作学校的好评。

四、申报材料

(一)职业学校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教师、工作人员

1.《南京市职业学校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先进个人推荐表》一份;

2.近三年开展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工作总结一份;

3.近三年撰写的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论文或课题研究材料;

4.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讲座材料;

5.其它能够证明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工作实绩的材料。

(二)企业工作人员

1.《南京市职业学校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先进个人推荐表》一份;

2.近两年开展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工作总结一份;

3.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讲座材料;

4.其它能够证明实习管理与就业指导工作实绩的材料。

五、其他事项

1.请各职业学校在55日前将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3951771160@163.com,同时报送纸质稿至南京市职教教研室201办公室。

2.所有提交材料纸质稿都须加盖学校公章

3.未尽事宜请与就业指导办公室陈农老师联系,电话84523923

 

 

南京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