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宁职教研【202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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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市决定遴选一批优秀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坚持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系统推进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研究,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培育一批具有引领性、实践性、创新性的教学成果,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能力。       

二、培育项目遴选原则

(一)突出重点。遴选的培育项目与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相吻合,着力研究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注重创新。遵循职业教育最新理念,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体系建设、专业学院建设、职教集团建设、现代学徒制实践、评价体系创新、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职业教育信息化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实践先导。充分体现一线教学改革实践在教学改革研究中的先导作用,以实践问题引导研究方向,以实践效果检验研究成果。注重研究的实效性,促进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三、申报条件

学校申报教学成果培育的项目,原则上应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立项的项目。个别项目虽未经立项,但反映学校主要办学特色,学校近年来持续推进重点建设的教改项目。申报项目均应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

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无重大突破将不再入选。  

四、培育项目评审程序

(一)单位推荐申报  

1. 推荐名额。国示范学校、领航学校每校不超过5项,其它学校不超过3项。

2.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高级以上职称。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

(二)项目评审

我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南京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2.《南京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3. 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二)申报方式

1. 各校将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和成果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304室,同时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jzjkyzx@126.com。

2.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戴老师

 

 

 

附件:1. 南京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2. 南京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南京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南京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