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职社处《关于做好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学生网上学籍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职社处《关于做好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学生网上学籍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相关职业学校:

    根据省职社处的通知,省教育厅将于20151015日至25日,对全省部分中职和五年制高职专业进行技能抽测。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抽测流程发生了变化,抽测学生信息将不再经过大市审核,直接从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按比例随机抽取。所以请各校根据《关于做好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学生网上学籍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尽快对学生网上学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就去年的我市审核学生名单过程中,发现了学生转退学、参军、专业发生重大变更等信息更新不及时、姓名录入错误等问题,请各校在核对名单时一定要请班主任参与,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2015921

                附件1 关于做好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学生网上学籍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职教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职[201513号)要求,省教厅将于20151015日至25日,对全省部分中职和五年制高职专业进行技能抽测。为确保抽测过程公平公正,抽测学生的信息准确可靠,请督促本市各职业学校于2015925日之前在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校对学生学籍信息,并按规范完成相关学生学籍异动处理。本次抽测学生将从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按比例随机抽取,被抽测学生信息不再提交各市审核,在抽测过程中对因学籍信息不准确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一列判为缺考,按“0”分记入该校成绩。


省教育厅职教处
2015
921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职【2015】13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19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经研究,定于2015年下半年在全省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抽查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专业技能抽测时间
    2015年10月15日至25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能抽测的对象
    1.全省2013年入学的三年制中职、五年制高职全日制在校学生。
    2.以抽测专业为单位,从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3-10%的学生进行测试,各抽测专业涉及学校抽测学生数不少于3人。
    本年度抽查测试学生名单将于9月底公布。
    三、专业技能抽查测试专业及项目

专业类

抽测专业

抽测项目

中职

五年制高职

土木水利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

建筑CAD

加工制造

数控技术应用

数控技术

数控车技术/数控铣技术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

交通运输

汽车运用与维修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二级维护

财经商贸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技术

旅游服务

酒店服务与管理

酒店管理

酒店服务(餐厅服务)

信息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动漫设计与制作

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

电子技术应用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

 

    抽测内容参考2014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相关项目竞赛实施方案,按中级工职业资格要求制订抽测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另行公布)。
    四、专业技能抽测的组织与实施
    1.成立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办公室
    省教育厅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负责全省技能抽测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成立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办公室(简称省技能抽测办,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组成名单见附件1)。省技能抽测办负责制订印发《2015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抽测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省技能抽测。各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应成立相应的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向省技能抽测办报备(表格见附件2)。专业技能抽测工作由省、市技能抽测办协同实施。
    2.组建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考评组
    考评组成员主要从我省职业学校优秀专业教师中选聘,担任专业技能抽查测试考评工作,协助专家做好抽查测试总结报告等工作。考评组成员由各市教育局根据需要具备的条件,按抽查测试项目每项目2人,于9月15日前向省技能抽测办推荐(报名表见附件3)。各抽查测试项目考评组由省技能抽测办根据个人条件和工作需要安排。
    3.确定抽查测试基地学校
    各市技能抽测办需确定本地区各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基地学校(原则上每个抽测项目报1个抽测基地),并于9月15日前向省技能抽测办报送基地学校名单(申报表见附件4)。抽测基地学校优先从省技能教学研究基地、技能大赛赛点学校中产生,主要负责做好该项目抽测基地参测选手和考评组接待、场地及设备设施安排、考务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4.聘请专家指导专业技能抽测工作
    聘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专业技能抽查测试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命题、考评员培训、相关项目总结等工作。聘请职业教育研究专家调研各项目抽测全过程,收集相关资料,撰写技能抽测工作总结报告。
    开展专业技能抽测是中等职业教育创新质量评价方式、健全评价体系的迫切要求,是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专业技能抽测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