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美术、书法、设计等艺术作品交流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鼓励南京市职业教育艺术教师积极进行艺术创作,进一步提高南京市职业学校美术教师专业素质,并加强各职业学校美术教师的校际交流,促进我市职业教育艺术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经研究,拟于2015年6月举办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美术、书法、设计等艺术作品交流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作品种类
为了充分展现职业学校教师一专多能的专业特点,凡能够体现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教师代表性作品均在征集之列,如:油画、国画、水粉画、水彩画、雕塑、版画、书法、设计、手工等艺术作品。
2.作品数量
各学校送交作品(创作作品一副或习作若干),多交不限。但要求是本学期的创作或习作。
3.作品送交
各校送交要求:①作品高分辨率照片(请对每一作品进行命名),②个人继续教育编号。③各职业学校教研组为单位交材料。教研组长负责对教师进行创作或习作进行把关,各人作品放在用本人命名的文件夹里,最后用以校名对文件进行打包发送,于6月10日前发至邮箱lysong636@sina.com.
4.作品交流方式及其它未尽事宜届时通知。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