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中华中专办学点接受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场考察


2024年3月17日至20日,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场考察专家组、联络员一行7人对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中华中专办学点开展了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组长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副校长苏爱国教授,副组长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长张宏彬教授,组员有: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张伟斌教授、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院长赵罡教授、南通职业大学骨干教师陈卫兵教授,联络员为苏州大学教师马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沈银。

17日下午,专家组召开了预备会议,确定了现场考察内容的重点,并进行了任务分工,对本次评估程序进行了细致的安排。

18日上午召开了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场考察自评说明会。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田家英,南京市教育局职社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黄子亮,雨花台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汪丹彦,雨花台区政府副区长郜叶红,雨花台区教育局局长李茜,雨花台区教育局副局长王艳,雨花台区教育局职社科科长钱来顺,以及学校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共同参加了自评说明会。会议第一阶段由李茜局长主持,汪丹彦部长致欢迎辞。汪丹彦部长对专家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向专家组介绍了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随后,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田家英讲话,田家英局长对中华中专办学点育人特色品牌的彰显提出了殷切希望。会议第二阶段,专家组组长苏爱国校长主持,他介绍了本次考察的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自评说明会上,学校张勇校长专题汇报了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的工作情况,副校长黄飞专项汇报了学校专业群的建设情况。

18日至19日,专家组重点考察了学校基础设施和实训设备,与学校领导、中层干部、专业负责人、教师、企业代表和学生等进行了深度的访谈,对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群和软件技术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剖析,听取了4门课程的课标解读与说课,观摩了哲学与人生、语文等公共基础课,计算机网络基础、虚拟现实技术与应用等10门专业课程的授课,观摩了数学教研组的教研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参观了校内实训和实践创新基地,实地考察了校外实训基地黑旗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专业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和在校学生进行了满意度的调查,审阅了相关资料。

20日上午,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场考察意见反馈会在学校三楼会议室举行。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职业教育评估室主任邱白丽,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潘东标,南京市教育局职社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黄子亮,雨花台区政府副区长郜叶红,雨花台区教育局局长李茜,雨花台区教育局副局长王艳,雨花台区教育局职社科科长钱来顺以及学校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同参加了会议。

反馈会由专家组副组长张宏彬主持。专家组成员们分别反馈了个人考察意见。专家组组长苏爱国校长代表专家组宣读《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中华中专办学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场考察意见》,《意见》认为,自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学校能够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对照标准,全面梳理人才培养成果和办学成效。全校师生积极进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迎接本次评估,扎实改进不足和问题,不断提高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水平。学校能够坚持服务学生全面成长,服务雨花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秉承黄炎培先生的职教思想,强化三全育人,致力五育并举,深化产教融合,开展专业建设,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专家组针对评估中发现的学校发展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一是抓住新校区建设契机,系统谋划学校发展;二是推进专业高水平建设,形成一批标志性的成果;三是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学校张勇校长代表学校作表态发言,他对专家组的辛勤付出和宝贵指导表达了感谢,对区委、区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对专家组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将进一步细致落实整改,全面提升学校的育人质量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水平。随后,雨花台区政府副区长郜叶红讲话,她代表区政府对各位专家表示敬意和由衷的感谢,并表示区政府将和学校一起虚心接受专家组反馈的各项意见,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借此机会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接着,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潘东标讲话,对中华中专办学点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学校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最后,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职业教育评估室主任邱白丽积极肯定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同时也提出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持续改进一直在路上。

本次评估是学校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对学校办学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阅,学校将汲取宝贵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高质量开展好人才培养工作,为学校师生成长、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文/陈阳;图/凌晓;初审/闫妍;终审/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