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暨南京市第二届职业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职社[2013]3


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暨南京市第二届职业学校

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3号)精神,南京市将结合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一并举行第二届职业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江苏省暨南京市第二届职业学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坚持贯彻教育方针、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导向,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范围

江苏省暨南京市第二届职业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全市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学校、单位和教师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职业教育类含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三、评选条件

学校或个人申报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本省产生重要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四、推荐名额及奖励

(一)推荐名额。原则上省属学校、国示范学校及市直属学校每校择优推荐不超过6项,其余学校每校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我市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成果认定,并择优推荐26项教学成果参加省级评选。

(二)奖励数量。按照一定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在市级重复获奖。

五、申报工作

(一)原则上,每项申报项目单位署名不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学校或个人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学校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学校的推荐限额。

(二)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212月底。

(三)已获南京市第一届职业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项目,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的,可在名额之外另行推荐,但不再参加南京市第二届优秀教学成果评选。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程序。职业教育类的教学成果,由学校在njzjlt@126.com 。联系人:张玲,电话:84456486

(二)材料要求。请按《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苏教人20133号)附件4),认真准备。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苏教人20133号)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2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2.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格式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苏教人20133号)附件3)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10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4.联系人信息表(格式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苏教人20133号)附件5,书面文本一式1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苏教人20133号)及其所有附件可从江苏教育网行政公文栏目下载。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