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犯罪,珍惜青春一一南京商校举行法制讲座


3月日26下午4点,鼓楼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严建华来到南京商业学校报告厅,为南校区师生做了一次精彩纷呈的法制讲座。讲座主题是——远离犯罪,珍惜青春。

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严主任主要从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的分类等问题入手,根据不同的问题一一举例说明,让我们明白校园安全中我们应该具备的基本的法律知识,约束自己,保护自己。共同犯罪的成立由主观条件(犯意联络)和客观条件(彼此配合)决定。根据犯罪的性质事前共犯(事前通谋)事中共犯(事中通谋)和不是共犯(事后通谋)三种。根据不同性质分为分工和作用两种罪犯。分工: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其中教唆犯最为严重)分工:主犯,从犯,胁从犯。

为了防止同学们步入歧途,严主任倡导我们同学要做到以下三点:1.防微杜渐,小事做起。2.认识错误,及时改正。3.自我约束,提高警惕。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希望同学们从小事做起,当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