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首批“南京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职社〔20186

 

 

 


关于评选首批“南京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性作用,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首批“南京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等六部委《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通知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际,促进地方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切实发挥好主体性作用,进一步推动并形成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协同育人机制。

二、基本条件

⒈校企深度合作五年及以上。

⒉曾被评为“南京市职业教育战略型合作企业”。

⒊合作企业全面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实习就业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⒋合作企业积极支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企业在国内外、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工作程序

⒈学校与企业共同申报。各职业学校对照基本条件,遴选优秀企业,并与企业沟通,填写申报表“南京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表(见附件),共同申报。每校限报12家企业,于410日之前将申报表报至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201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njzj201@163.com

⒉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将成立专家组,对照评选标准(另发)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名单。

⒊公布结果。对拟确定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并授予“南京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称号。

未尽事宜,请与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就业办朱老师联系,电话:84523923

 

 

 

 

南京市教育局

2018323

 

 

 

(此件不公开发布)
宁教职社〔2018〕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