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江苏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先进校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江苏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校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职业学校中择优推荐全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以《中职德育大纲(2014)》为基本标准和依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引导职业学校全面加强德育工作的内涵建设、能力提升、质量提优、特色创新。
二、基本条件
1.参评学校应是省德育特色学校;
2.贯彻落实《中职德育大纲(2014)》成效显著,学校德育工作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具体条件见附件1《江苏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校评选标准》(下称《评选标准》)。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评,自主申报。学校根据《评选标准》,自建自查自评,形成德育工作争先创优总结材料,填写附件2《江苏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校评选申报表》,并于10月20日前向市职教学会德工委申报参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同时在学校网站建立申报专栏,供专家网上评审参考。
(二)市级初评,择优推荐。市职教学会德工委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初评,在申报参评学校中择优推荐上报省职教学会。
(三)省级评审,授予称号。评审工作由省职教学会聘请专家组织实施。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评审,必要时深入学校现场论证。受表彰学校由省职教学会授予“江苏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校”称号,并颁发铜牌。
评选全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校,是贯彻落实《大纲》,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和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和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红忠,联系电话:84523923;邮箱:13951771160@163.com
附件:1.江苏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校评选标准附件1评选标准.doc
2.江苏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校评选申报表附件2申请表.doc
南京市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