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市职业学校德育 视导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职成[201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市职教暑期学习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成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南京市职业学校德育视导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视导对象

主要为教育系统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校)。

二、视导内容

视导内容主要参照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2015年修订)》,从德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德育制度、队伍建设、育人环境、内容途径、德育成效、特色创新等方面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综合考量。同时,结合市情,针对不同学校校情,确定德育队伍建设、学生社团建设、实习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作为本次视导的重点内容。

三、视导形式

本次视导本着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原则,坚持检查与调研相结合、督促指导与交流学习相结合、总结经验特色与解决困难问题相结合,不断提升全市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水平。专家组根据视导内容可采取听汇报、座谈访谈、实地考察、推门听课等形式。

四、视导时间

本次视导拟于9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原则上每校一天。

五、视导要求

⒈各职业学校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我诊断,梳理德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改进提高的计划方案,时间内容和实际举措。

⒉各区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发挥职责,积极加强对所属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组织管理,推进区、校、研“三位一体”建设,努力形成合力。

⒊视导期间,被视导学校对视导组工作应予积极配合,实事求是提供原始台帐、组织人员访谈等,对无法提供相应材料或学校未开展相关工作的可据实说明情况,杜绝弄虚作假、强化德心修养。

未尽事宜,请与市职教教研室就业科联系,联系人:夏珅芸,电话:8445169313951682109

 

 

南京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