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职教研室[2016]10号
关于南京市职业学校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
教学质量统一检测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学校教学改革,落实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末进行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质量统一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测对象、专业及学科
1.职业中专
专业 |
学 科 |
参考对象 |
德育 |
《职业生涯规划》 |
2016级 |
《经济政治与社会》 |
2015级 | |
汽修 |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 |
2015级 |
旅游 |
《旅游概论》(导游、宾馆方向) |
2016级 |
《客房服务与管理》(宾馆方向) |
2015级 | |
《导游服务与技能》(导游方向) |
2015级 | |
休闲 保健 |
《化妆》 |
2015级 |
商贸 |
《市场营销学》 |
2015级 |
2、综合高中
专业 |
学 科 |
参考对象 |
各专业 |
语文 |
2015级、2016级 |
各专业 |
数学 |
2015级、2016级 |
各专业 |
英语 |
2015级、2016级 |
电子电工 |
电工基础 |
2015级 |
电子线路 |
2015级 | |
旅游 |
前厅服务与管理 |
2015级 |
旅游地理 |
2015级 |
3、“3+4”分段培养项目2014级在校学生进行数学、英语课程统测。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教学质量统测的考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月10日至12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以上各统测课程的考试内容及要求,由各相关专业、学科教研员另行通知。
3.中职各专业的技能年段标高考试仍然进行全市统测,具体的实施细则、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由相关教研员另行通知。
4.各校自行组织的期末考试,按照南京市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规定的时间进行。
未尽事宜,请与我室教管科叶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传真):84450175。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2016年11月4日
抄报:南京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