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职业学校:

为做好南京市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见附件1)转发给各校,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校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并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为确保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各校确认一名校级领导和具体工作负责人,请各校相关人员加入QQ工作群,后续相关要求将在工作群中发布,群名称:南京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群号:882691839,并填写附件2的表格,2023926日前发送至邮箱daibin601@163.com

3. 其他未尽事宜待上级部署后再另行通知,联系人:戴斌,联系电话:025—84451496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2023921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doc

附件 2各校负责人员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