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南京市职业教育优秀新闻(信息)作品评选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南京市职业教育事业的社会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调动各校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新闻报道质量和学校新闻宣传队伍的业务素质,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南京市职业教育优秀新闻(信息)作品评选活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参评稿件发布时间要求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南京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网及各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闻稿件;

2、参评稿件必须为学校新闻信息原创作品;

3、参评摄影作品必须为网站新闻稿件相关照片的源文件;

二、 评选类别和要求:

本次评选分三个类别。

1、新闻通讯报道类:

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角度新颖,内容真实,结构合理。新闻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精炼,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具有较强的职教特色和新闻感染力。

2、新闻摄影类:

要求有效突出新闻主题,视觉信息传达准确清晰,构图美观,制作精良,富于创新,有较强新闻感染力和视觉震撼力。

3、微信类:

要求突出自媒体特点,体现职业教育、职业学校特色,反映学校风采,内容详实,形式新颖活泼,微信图文美观合理,有阅读吸引力,并产生良好的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组织动员、公开推荐、专家评审、总结表彰四个阶段进行。2019年3月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请各校按要求每类各筛选推荐3件作品,于2019年元月11日17:00之前提交网站后台。

四、参评稿件推荐办法:

1、填写推荐表,盖章并于2019年元月11日之前报至信息网站。

2、学校信息员登录网站后台“好新闻评选”栏目按要求提交参评新闻链接及说明。

“好新闻评选”栏目分别有“通讯报道”、“新闻摄影”、“微信”三类作品。通讯报道、微信类作品只需要在后台提交参评作品的网址链接url(新增URL)。新闻摄影类参评作品可单幅可组图,均需上传图片源文件

未尽事宜,联系沟通电话:84414131,84520512-303

联系人:顾宏13851987419,施凯。

邮箱:njzj@vip.163.com

南京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