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八届(2024年)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旅游类项目的通知


各参赛院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发展与文化旅游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把握文化旅游职业教育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南京市职业院校文化旅游类专业师生更好的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引导文化旅游类的专业转型升级,同时为参加2024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做好选手选拔工作,决定举办南京市职业院校旅游类赛项的比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置

第一部分 市级和省级竞赛项目

序号

赛项名称

分赛项

组队形式

参赛限额

备注

1

酒店服务与管理类


学生团体赛(2人/队),教师个人赛

每校学生不超过3队,教师餐饮、酒店各不超过3人


2

导游


个人赛

每校学生不超过4人,教师不超过3人


3

烹饪

中式烹饪

师生同赛(学生2人,教师1人)

每校不超过3队


西式烹饪

学生团体赛(2人/队),教师个人赛

学生每校不超过3队,教师不超过3人


第二部分 市级特色竞赛项目

1

文化旅游创意设计

文化旅游教育活动策划

学生团体(每队不超过3人)

待定

竞赛拟在2024年6—9月间举行

文化旅游衍生产品设计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及要求参照2024年旅游类技能省赛各项目实施方案。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市级和省级竞赛项目定于2023年10月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市级特色竞赛项目拟在2024年6—9月间举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1.各校按照赛项设置相关要求填写“第十八届(2024年)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旅游类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1)。

2.参加教师组比赛的选手需在编或聘用满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3.中职参赛学生必须是2023/2024年度的在籍学生,中职学生或五年一贯制三年级及以下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

4.凡获得过学生组省赛、国赛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参加本次同组别、同项目竞赛。获得第十六届、第十七届教师组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同项目竞赛。

5.参赛选手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比赛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在比赛后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比赛成绩。

五、报名材料要求:

1.学生学籍证明(有市招办录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把参赛学生名字勾画出来。高中后录取的学生不得参赛;中、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得参赛)。

2.在编教师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编证明,格式见附2。

3.聘用教师需提供连续聘满三年以上证明(2021年9月1日前签署的聘用教师合同复印件,有本人签字、聘用单位盖章、人事代理部门盖章,三者齐全),近三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单位与报名参赛单位一致。留校教师在校毕业实习期间不算工作时间;学校出具的证明无效;学校外聘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兼职教师(外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一律不得参赛。(如时间较紧,材料不能全部提供,学校出具相关说明)。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纸上)。

5.报名表电子稿在10月7日前发至邮箱daibin601@163.com,报名材料请在10月10日前准备好,所有纸质材料用文件袋装好,封面贴上报名汇总表,所有材料在竞赛筹备会时一并带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项设置

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个人一等奖,20%设个人二等奖,30%设个人三等奖。

注:1.市赛结束后,各赛项根据需要,在市赛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市集训队,并在集训的基础上选拔参加省赛的选手;

2.如果比赛项目报名人数低于省赛报名人数,该项目将不举行市赛。

不明事项,可与戴斌老师联系,电话025-84451496。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南京市第十八届技能竞赛旅游类项目报名汇总表.xls

附2在编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