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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中等职业学校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有关学校: 为了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生和毕业生管理工作,请各校接到本通知,对照要求填报。 1、表一为职业高中学校填报,按专业、分年级填报,预计毕业生数为2007年毕业人数。 2、表二为职业中专独立学校填报,按专业、分年级填报,预计毕业生数为2007年毕业人数。 3、表三为普通中专和五年制办学点学校填报,按专业、分年级填报,预计毕业生数为2007年毕业人数。 4、表四为成人中专招收非初中毕业生学校填报,按专业、分年级填报,预计毕业生数为2007年毕业人数。
5、招收综合高中的学校按年级在表一中填报,在专业栏里填总和高中,
综合高中二年级、三年级、预计毕业生学生数为分流后参加普高学习,完成普高学习内容,并发普高毕业证书的人数。分流出的学生按专业在表二中填报。 以上有关报表,请各校认真填写,于十月三十日前报我处。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电话:83639947。
南京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