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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教职社(2004)6号 2004年南京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要点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发展,促进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就2004年全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004年全市职社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两个率先”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市职业教育、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内涵建设,坚持质量办学,坚持服务全局,统筹发展、协调推进全市职业与社会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与社会教育,提高职业与社会教育对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1、认真学习贯彻市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市职业教育、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富民强市、两个率先”战略目标,围绕国家、省、市工作重点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职社教育服务全市社会发展、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致富骨干实用技术培训,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加快职业教育制度创新,落实质量执教、质量建校各项措施。 ▲加快创新办学模式。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以及就业市场变化,推进专业现代化建设,选择一批贴近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进行建设。 ▲加快创新教学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逐步推行“学分制、弹性学制”等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 ▲加快创新办学体制。在办好公办职业教育的同时,鼓励支持公办职业学校引进民办机制。支持职业学校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培训。 ▲完善质量考评机制。出台《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质量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建设、质量建设等进行考核、评估。配合全省上半年的职业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施情况检查活动,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质量试评估工作。2004年起,全市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文化课、专业理论课统一考试。全市每个中职毕业生自2004起需持有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外语考试等级证书、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和专业技能考试证书。2004年,市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全部建成1至2个实验实习工厂(场)、车间,2005年全市所有职业学校全部拥有实验实习基地(场地)。组织全市开展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选拔一批成绩优异的学生参加全省机械、服装、珠算等技能竞赛。 ▲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水平。继续选送30名专业教师到国外进修培训,选送40名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选送200名教师参加省级“四新”培训,在职教师市级培训率要达100%,鼓励支持在职教师攻读专业硕士。继续选派150名专业教师到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一线岗位实习锻炼,继续聘请一批企事业单位合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职业学校兼职教师,鼓励专业教师参加职业资格认证和职业技能鉴定。组织部分职业学校校长、成教中心校校长、职成教管理人员境外考察学习和境内参观培训,组织职业学校新任校长和教学工作校长、学生工作校长参加省新任校长培训班、专题培训班。 ▲认真做好对口单招工作。精心组织对口单招报名工作,全力做好考生辅导、技能考核等工作,全过程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力争对口单招的录取率和本科录取率不低于03年水平。 3、以招生、创建、专业建设为重点,围绕就业创业,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做好招生工作,保证规模发展。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确保中职招生3.7万人,力争职普招生比例超过1:1。完成高职招生0.9万人。 ▲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农村职业学校、成人中心校建设。城市职业学校要面向农村大量招生。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加大对苏北地区的招生力度,扶持苏北职业教育发展。对口支援西部职业教育,开展联合招生工作。积极开展面向农村成人的各类教育和培训。 ▲继续推进职业学校创建工作,提升办学内涵。积极开展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创建工作,力争创建3至4所新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加快专业现代化建设,申报省级示范专业10个以上。 ▲召开第二届中德职业教育——经济接触论坛。 ▲构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技术人才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成立南京市职业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加强就业指导。 ▲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成立南京市职业技术教育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做好职校生专业技能教学和检测工作。 ▲把就业状况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指标。建立职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上报制度。把职校毕业生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率作为今后评选示范学校、示范专业的重要内容。 4、围绕服务社会,积极开展农村成人培训和职工培训工作,增强培训实效。 ▲继续开展教育“促就业,助致富”工程。免费培训下岗职工和农民致富骨干、农民经纪人各1万人。开展企业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机关事业单位的继续培训,全市各类培训率达到职工总数的35%。全市郊县各类教育培训总量达到40万人次,占农村劳动力的23%以上。 ▲抓好乡镇成人中心校和农科教示范基地建设。创建市级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5个、市示范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2至3
个、省、市级乡镇农科教示范基地2至3 个,创建省级农科教信息服务网站1个。 ▲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农村应届回乡初高中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培训率实现100%,指导转移从业率力争达到95%以上。农村非新增劳动力转移培训2万人,指导转移就业率为争达到80%。 5、深化社区教育实验、推进社区教育稳步发展 ▲认真学习贯彻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意见》,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 ▲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争取创建1至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至2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启动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社区教育示范街道、示范乡镇创建试点。 ▲加强社区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 6、严格管理,引导民办非学历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继续做好《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工作,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拟订《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 ▲开展先进办学单位评比活动。评选30家市级先进办学单位,力争7至10个单位成为省级优秀办学机构。拟制新的评比标准,启动星级办学单位创建活动。 ▲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年检和检查工作,坚决查处各种违法办学行为。 附件一:2004年南京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月程 附件二:2004年南京市下岗职工培训计划 附件三:2004年南京市农村成人教育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南京市教育局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2004年南京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月程 2月: ▲召开2004年全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会。 ▲汇总上报对口单招报名信息,组织对口单招技能考核。 ▲下发《中等职业学校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依照考核办法对部分职业学校进行试评估。 ▲组织高职校专业设置申报,并汇总报省厅。 ▲启动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申报准备工作。 3月: ▲启动“农科教讲师团”培训活动。 ▲组织专家组督查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迎接省厅的重新评审认定。 ▲组织对口单招考生技能考核,专业加试、面试,填报志愿。 ▲研究、部署2004年度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工作。 ▲布置教师培训计划。 ▲对申报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的学校进行初查和试评。 ▲汇总2004年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申报材料。 4月: ▲举办全市农村成教干部培训班。 ▲向省厅上报对口单招志愿信息,落实考点考场安排及试卷袋数。 ▲组织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工作。抽查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迎接省厅抽查。 ▲安排和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对申报的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进行初审并逐校检查。 ▲迎接省厅对2003年省级示范专业的复查。 5月: ▲初步审定农村成人教育工作有关创建项目。 ▲组织对口单招考试及考生体检工作。向省厅上报体检信息、照顾对象信息。 ▲筹备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迎接省厅对申报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的评估。 ▲完成《中考指南》中的职教招生宣传。 ▲落实全省职业学校机械专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选拔和培训。 6月: ▲组织开展职业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检查和文明校园建设检查 ▲组织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验印。 ▲对口单招考生核卷、查分。 ▲布置评选民办非学历先进办学单位工作。 ▲督查郊县成人中心校新增劳动力台帐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致富骨干经纪人培训工作。 ▲组织申报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的上报工作。 7月: ▲完成对口单招录取工作。 ▲组织人员拟定《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星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评比标准》。 ▲召开上半年农村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完成中职招生工作。 8月: ▲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民办非学历先进办学单位评选材料申报及表彰活动。 ▲组织农村成教干部考察学习。 ▲汇总职教招生情况。 ▲举办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班。 9月: ▲组织相关职业学校和学生参加全省有关职业技能比赛。 ▲迎接省厅对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建设情况的评审。 ▲组织农村成人教育有关创建项目的材料申报。 10月: ▲召开第二届中德职业教育—经济接触论坛。 ▲对农村成人教育有关创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查。 ▲迎接省厅对职业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文明校园建设情况的抽查。 ▲组织各校上报职业教育事业统计表。 ▲对口单招工作总结。 ▲迎接省专家组对申报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实地考察评估。 11月: ▲对农村成人教育创建项目的检查评估。 ▲组织代表队参加全省职业学校机械专业技能竞赛决赛。 12月: ▲完成全年农村教育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统计工作。 ▲对职业学校进行质量管理考核。 ▲分别召开农村成人教育、民办非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等工作总结会、座谈会。
附件二: 2004年南京市下岗职工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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