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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教职业(2001)4号 关于继续做好综合高中工作的几点意见各区县教委、有关职业学校: 2000年我市在部分省级重点职业学校中开办了综合高中(班),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受到了家长和学生的欢迎。有关区县教委和学校都非常重视综合高中的发展,综合高中的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为了进一步探索综合高中(班)办学的经验,现对2001年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稳定办学规模。今年原则上不再开设新的办学点。 2、适度控制招生规模。学校要根据各自情况原则上设立2~4个班,计划统一报市教委批准。 3、保证综合高中的生源质量,江宁区和四县在制定今年招生办法时,应安排与普通高中同一批次进行录取,并要控制分数线,坚决杜绝为了解决生源而无限制地降低分数的现象。 4、做好综合高中的第一次分流。分流工作要认真做好宣传和引导。要征得学生和家长的同意,愿意分流到职业中专的学生,在选择专业时,市区学生可在市区各试点学校选择。江宁区和四县的学生在本区县、本校内选择。 5、综合高中试点学校的教学工作应在市职教教研室的统一指导下,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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