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教高师[2014]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进行2019年度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南京市职业学校全体教师(含在职聘用教师)
二、审验时间、地点
审验地点: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305室
审验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各校审验的具体安排见下表:
学 校 | 审验时间 |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京卫生学校、南京市中等专业(走读)学校 | 1月7日上午 |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京莫愁中等专业学校、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 1月7日下午 |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京医药中专、省妇女干部学校、南京玄武中等专业学校 | 1月9日上午 |
南京商业学校、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1月9日下午 |
南京浦口中等专业学校、浦口教师进修学校、南京广播电视大学浦口分校、南京六合中等专业学校、南京体育运动学校 | 1月10日上午 |
高淳中等专业学校、溧水中等专业学校 | 1月10日下午 |
三、审验要求
1.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数的认定按《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对于校本研修学时数的认定,主要依据各校的校本培训计划及相应的学习材料、签到等佐证材料。
对于区以上培训学时数的认定,主要依据南京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网业务平台中的2019年度学时;其它学时的认定,如市教育局及其各处室、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国家、省有关部门培训等,须提供佐证材料。
2.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证书审验要求,做好证书审验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宣传发动,收集、整理、审核材料等,将校本研修、其它培训学时登记至省培训管理平台(http://www.jste.net.cn),规范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及审验名册等。
2.证书审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从南京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网业务平台(www.njzj.net)中下载打印的全校2019年度教研学时统计表。
(2)从省培训管理平台中导出的全校教师2019年度学时统计表。
(3)2019年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名册。
注:以上(2)、(3)表的人员名单顺序需一致!
(4)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5)各校的校本培训计划,相关的学时证明佐证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教师培训科联系,联系人:张莉、王慧群,联系电话:84450175。
附件1: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2019年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汇总名册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