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验印相关要求及验印时间变更的通知


关于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验印相关要求及验印时间变更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高师处要求,自2016年起,本市所有教师培训学时(包括区以上培训(含教研活动)及校本研修)必须根据《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教高师2014[3]号)文件要求,在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登记。未经网络登记的培训学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不予记录。

为确保该项工作严谨有序完成,现将验印时间推迟至下学期开学初,并请各校于201616日前认真完成以下工作:

1.确认本校需验印的所有教师名单,并将不在系统中的教师(尤其关注新进人员及非在编人员)人事信息添加至系统中。(此项工作一般由各校人事管理员负责)

2.完成本校校本研修计划的上传以及所有需验印教师的校本研修学时的审核与录入。

3.请各校提交1份本校需验印教师的名单列表至邮箱:18773726@qq.com(格式详见附件一)

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网络培训、南京市职业学校市级教研活动的学时,将由我室于16日后导入,导入完成并通过验证后,各校即可在系统的培训学时查看选项中查看本校所有教师的各类学时情况。

我室将于201719日起组织人员对各校的校本培训计划和校本研修学时的录入情况进行核查。下学期初我室将根据该系统中的名单和学时数对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进行验印。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各校培训管理员未加入南京职教教研室培训群的请加入群(群号:370352165),以便信息沟通。未尽事宜,请联系市职教教研室教师培训科张莉老师(电话:8451653618951986569)。

附件一:验印名单(空白)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