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艺术表演类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第十五届南京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文化艺术表演类项目竞赛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通过竞赛,全面检验和展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引领推进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教学建设和改革,融合文化艺术行业企业优质资源,促进学生职业能力全面提升,促进教师专业能力不断发展,为繁荣音乐艺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和强国提供人才支撑,我室经研究决定,2020年10月举办南京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文化艺术类音乐技能项目比赛暨江苏省艺术专业技能比赛南京市选拔赛。为做好竞赛与选拔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组别

本次竞赛设中国舞及当代舞、声乐独唱、器乐独奏3个项目。分中职学生组、和教师组2个组别。其中中国舞及当代舞为独舞,所有项目均为个人竞赛项目。

二、参赛对象

中职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2000年5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或已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即2018年9月以前在聘教师)。获得过省赛、国赛学生组一等奖的学生选手不得参加同组别、同项目2021年度竞赛。获2019年、2020年教师组一等奖的教师不得参加同一项目2021年度竞赛。

三、各项目竞赛要求

(一)器乐竞赛要求

本赛项器乐表演形式为独奏。按学生组、教师组分别竞赛。分为中华民族乐器、外国管弦乐器和键盘乐器两大种类。选手根据自身专业限选一种乐器。竞赛内容包括乐曲演奏、旋律模唱。

1.乐曲演奏

选手按要求自选乐曲两首,现场演奏。学生选手也可演奏一首大型乐曲。时间:中华民族乐器6-8分钟;外国管弦乐器和键盘乐器8-10分钟。如所选乐曲时长超过规定时长,可以缩编。

乐曲曲目要求:1.中华民族乐器:一首传统乐曲,一首创作乐曲。2.外国管弦乐器和键盘乐器: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

传统乐曲指中国古代民族器乐曲、民间民族器乐曲以及刘天华、华彦钧创作的民族器乐曲,不包括具有古曲和民间乐曲风格的现代创作民族器乐曲。

2.旋律模唱

选手现场抽取旋律模唱题(签号)1题,由裁判助理当场用钢琴弹奏该旋律后,选手根据听觉记忆按要求进行模唱。

3.注意事项

(1)乐曲演奏须背谱演奏,可以自带伴奏。伴奏限1人。伴奏乐器钢琴统一提供,其它乐器自备。演奏和伴奏一律不用扩音设备。选手和伴奏人员须穿着演出服装或正装参赛。

(2)乐曲演奏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演奏,少时则扣分,到时即叫停。乐曲演奏自前奏起即开始计时,至演奏或尾奏结束,计时停止。

(3)旋律模唱每题弹奏3遍,弹完3遍后再弹出旋律第1个音给选手模唱示导。选手在听的过程中可以轻声跟唱,听完3遍及示导音后即用唱名(首调、固定调不限)模唱。模唱须连续进行一遍完成,如中途出错或停下后不得反复,须继续往下模唱。用固定调唱名模唱适当加分。

(二)声乐竞赛要求

本赛项声乐表演形式为独唱。按学生组、教师组分别竞赛。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参赛。选手根据自身情况限选一种唱法。竞赛内容包括歌曲演唱、新谱视唱和专业知识测试。

1.歌曲演唱

选手按要求自选歌曲两首,现场演唱。时间:学生选手6-9分钟;教师选手7-10分钟。如所选歌曲时长超过规定时长,可以缩编。

歌曲曲目要求:1.民族唱法:一首中国民歌(传统民歌、戏曲唱段、改编民歌及民族风格创作歌曲);一首中华民族歌剧选段。学生选手也可两首风格不同的民歌。2.美声唱法:一首中外艺术歌曲;一首中外歌剧选段(外国歌剧一般为咏叹调)。学生选手也可两首风格不同的艺术歌曲。3.通俗唱法:风格不同的两首通俗歌曲。

2.新谱视唱

3.注意事项

(1)选手现场抽取新谱视唱题(签号)1题。赛场大屏幕显示题面(曲谱)。选手准备1分钟时间,而后完整视唱1遍。新谱谱式为五线谱,调号为一升一降,须用固定调唱名法视唱。

(2)歌曲演唱须背谱演唱,按作品原词,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一律不用伴唱、伴舞。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演唱,少时则扣分,到时即叫停。选手和伴奏人员须穿着演出服装或正装参赛。

(3)美声、民族唱法选手演唱一律采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不用扩音设备,钢琴统一提供。

(4)通俗唱法选手演唱可以采用扩音设备,用伴奏碟;也可自弹自唱,弹奏乐器限钢琴和木吉他(吉他自备),不用电吉他。伴奏碟须自行制作成音乐文件,统一为MP3格式,注明歌曲名称、参赛队及选手和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开赛10天之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自带备份。

(5)视唱新谱须从头至尾连续进行一遍完成,如中途出错或停下后不得反复,须继续往下视唱。

(6)歌曲演唱,自前奏起即开始计时,至演唱或尾奏结束,计时停止。新谱视唱选手准备时间,自现场主持人发出计时口令后即开始计时,到达规定时间即停止

(三)舞蹈竞赛要求

    本赛项舞蹈表演形式为独舞。按学生组、教师组分别竞赛。竞赛舞种学生组为中国舞(包括中华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教师组为中国舞(包括中华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和现当代舞。选手根据自身情况限选一种舞种。比赛内容包括舞蹈作品表演、技术技巧展示和专业知识测试。

1.蹈作品表演

选手自选舞蹈作品1个,现场表演。时间:学生选手2.5-3分钟;教师选手4.5-5分钟。如所选作品时长超过规定时长,可以缩编。

舞蹈作品应选自公演过的舞蹈成品剧目,与教学相结合。推荐从参加历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或展演)活动的优秀剧目中选择。

2.技术技巧展示

选手自编舞蹈技术技巧组合1个,现场展示。内容包含跳、转、翻、控制,配有音乐,时间1.5-2分钟。技术技巧展示、舞蹈作品表演少于规定时间1-10秒,扣0.1分;少11-30秒,扣0.3分;少31-60秒,扣0.6分;少61秒及以上,不予评分。

 3.注意事项

(1)所有竞赛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少时则扣分,到时即叫停。舞蹈作品表演、技术技巧展示自音乐或动作起即开始计时,至音乐或动作结束,计时停止。

(2)技术技巧展示须含有跳、转、翻、控制等内容,如缺少某项内容将影响评分。展示内容要有机组合,既全面展示又突出重点。

(3)技术技巧展示选手一律穿练功服;舞蹈作品表演选手穿相应的舞蹈服装。练功服和舞蹈服装自备。

(4)技术技巧展示、舞蹈作品表演的伴奏音乐须自行制作成音乐文件,统一为MP3格式,注明技术技巧组合或舞蹈作品名称、参赛队及选手和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开赛5天之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自带备份。

四、报名规则及奖项设定

1.报名规则

所有项目均为个人比赛项目,分学生组和教师组,(声乐、器乐)学生组限报5人,舞蹈学生组限报12人。所有项目教师组参赛不限人数;参加此次选拔赛的选手不得兼报项目。

2.奖项设定

各项目参赛总人数10%获得一等奖,20%获得二等奖,30%获三等奖,获得单项奖和团体奖优胜者,由市教育局综合研究确定代表南京市参加江苏省职业学校艺术类技能大赛学校。

五、竞赛组织机构

我室将聘请相关职业院校、部分行业专家组成命题组和裁判组,并确定3~5人组成仲裁委员会。命题组和裁判组负责竞赛命题与评判,仲裁委员会监督、仲裁各项竞赛,保障竞赛工作在“公正、公开、公平”的环境中进行。

在竞赛期间如参赛队认为有不合理、不公正现象或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等拟申诉的,须由领队在竞赛结束后半小时之内向赛项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报告,超过时效、非领队、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六、报名、报到及竞赛地点

1.报名各校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1),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各参赛队应于10月10日前将报名表、各参赛队员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各1张)一并送交市职业教育研究室603室宋老师,电子报名表发邮箱lysong636@sina.com,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生一经报名不得更换,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比赛资格。

2.声乐器乐参赛地点南京市玄武中专校,比赛时间定于10月29日全天,舞蹈参赛地点江苏戏校白水桥校区,比赛时间定于10月30日上午,详见南京职教信息网教研月程安排。未尽事宜请联系宋老师,84509714。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〇二〇年九月

 



第十五届南京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文化艺术类音乐技能项目竞赛通知及报名表.docx